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《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加快电力市场建设,大幅提高电力市场交易比例,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能源消费促进体系。逐步建立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相结合的电力市场,通过灵活的电价机制释放系统的灵活性。研究利用市场机制支持储能等电源发展弹性调节的政策,充分反映调节电源的容量价值。
在现货电力市场建立之前,电力系统将通过峰谷电价和分时电价等价格机制进行电力平衡调整。大力推进售电改革,鼓励售电公司设定灵活的售电价格,促进电力消费者与生产者的互动。关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热,鼓励风电企业和供暖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探索有利于网、源、荷三方受益的可持续发展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