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,明确售电公司偏差范围

售电政策 |  2020-10-13

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,明确售电公司偏差范围

  时序已经进入十月,国内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格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,为了电力市场的中交易的稳步开展,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,从前几日华东能监局发布的一则公告来看,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有发生变化,其中涉及到售电公司的规模,用户准入条件,允许偏差的范围等等。

  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中对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做了详细的要求,一般要求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,并且需要执行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两部制)电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,另外,根据市场建设成熟度情况,来逐步的放开经营性用户。

  售电公司在开展业务的时候,成交合同偏差电量可以在允许范围的-2%~3%,如果超过合同中要求的偏差电量,可以按照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10%缴纳合同偏差电费来计算。

  另外,还规定了售电公司的规模,应该需要由售电公司提交的履约保函额度应该要和公司的规模、资产等对应的售电公司的规模,政府相关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来确定。

  华东能监局发布《关于公开征求《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》公布之后,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本月的21日。《公告》的具体内容,大家可以直接从相关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