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(2020年修订版)》,《规则》明确的提出了根据顺价模式来结算批发侧和零售侧,售电公司可以为电力用户提供阶段的依据,这份规则的出台也意味着浙江电力中长期售电市场正式启动。
一、全国首次出现顺价结算,这将更好的厘清交叉补贴
2020年浙江省在放开建材、煤炭等行业参与售电市场的基础上,又放开了交通、邮政等行业的电力市场化交易,这让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大为扩大。
采用顺价结算模式,用户侧和用户价完全有市场交易来形成,而电网企业只不过收取核定的输配电价,这符合国家电力改革9号文件的要求。
同时电力改革9号文件中将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作为重点任务之一,使用顺价模式可以更好的反映电力成本和供求之间的关系,因为顺价结算采用的是“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”的方式有助于厘清交叉补贴。
二、售电公司在掌握初步结算权的同时也需提高技术要求
浙江是全国首个开展由售电公司出具零售用户结算依据的地方,《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(2020年修订版)》明确了这一点,这样的话,售电公司就不需要依靠传统的通过电力差价的模式来盈利的方式,从而可以变成一个可以拥有购销差价的小“电网公司”,可以向电力用户提供更多样的售电套餐。
此外,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之间在签署交易合同的时候,也不需要将合同提交给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,但这也意味着对售电公司的管理能力,合同定制,结算管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